点击:1467时间:2017-05-23 15:34:26 来源: 绍兴智造
各区、县(市)经信局及市直开发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培育隐形冠军,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通知》(浙经信企创〔2016〕234号),鼓励企业专注创新和产品质量提升,增强核心竞争力,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决定开展制造业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培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育重点
“隐形冠军”企业,指长期专注并深耕于制造业某一细分行业的产品研发和生产,在细分领域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生产经营呈现显著的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高新化特征的规上中小企业。“十三五”期间,要围绕“中国制造2025绍兴实施方案”,突出纺织、化工、金属加工、黄酒、珍珠等重点传统产业,瞄准高端装备、现代医药、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生产规范、结构优化、特色明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隐形冠军”企业。
二、培育和确认条件
(一)入库培育条件
纳入隐形冠军培育库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 企业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属于国家和省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领域中的企业。
2. 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中某个环节或某个产品,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或是与大型企业形成协作配套关系,有相关证明材料或其他印证材料。
3. 能够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企业产品质量高于国家标准(包括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开展精益生产和精益管理,企业内部建立较为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
4. 注重特色化生产和经营,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进行生产(或提供特色化的销售服务),企业有自主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技术。
5.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快速应对市场需求,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领域或环节实施创新,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二)隐形冠军企业标准
认定为隐形冠军企业的,在符合入库培育条件的同时,应达到以下指标中至少2项以上:
1. 专注生产指标:实施专一化发展战略,单个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排名国内前十,或是主要产品为国内外知名企业直接配套。主要产品销售额占企业全部销售30%以上。
2. 精品制造指标: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采用5S管理、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管理、ERP、CRM、SCM等先进企业管理。企业拥有市级以上管理创新类评优奖项的,予以优先认定。
3. 特色发展指标:产品执行标准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或牵头制订团体标准;具有省级以上首台套产品、省著名商标、“浙江制造”认证,被评为浙江制造精品、浙江名牌产品或是获得地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的,予以优先认定。
4. 持续创新指标:企业获得的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技术、软件著作产权数量,或是经权威部门认定的专有技术数量,在同行业企业中领先。企业科研活动支出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新产品产值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创新型企业,或是获得市级以上科技类荣誉称号或奖项的,予以优先认定。
四、组织实施
1. 企业申请。隐形冠军培育和确认由企业自愿申请,填写“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申报表”(附件2)。其他需提供的资料清单,由属地经信部门确定,原则上应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近三年财务报表、纳税证明,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2. 属地初审。各区、县(市)经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和隐形冠军申报企业,提出初审意见,并填报汇总表(附件3)。第一批入库培育及认定企业材料与汇总表于5月20日前报送市经信委。
3. 评审公示。在各地初审基础上,市经信委组织力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果在市经信委网站公示后,确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名单。
4. 培育管理。对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各地经信部门应在每年3月底前向市经信委提交培育评估报告和动态调整意见,对不符合隐形冠军培育条件的企业,不再纳入培育库管理。隐形冠军企业的确认,由属地经信局负责提交培育评估报告和动态调整意见。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
附件1
2017年全市“隐形冠军”培育企业任务分解
区、县(市) | 市级 |
全市 | 200 |
越城区(高新区) | 15 |
柯桥区 | 35 |
上虞区 | 45 |
诸暨市 | 45 |
嵊州市 | 20 |
新昌县 | 25 |
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 12 |
滨海新城 | 3 |
附件2
绍兴市隐形冠军企业申报表
一、企业基础信息 | ||||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 归口行业 | |||
成立时间 | 地 址 | |||
法人代表/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联系方式 | |||
主要产品 | 在全国(或区域)市场的份额 | |||
产品执行标准情况 | 产品认证情况 | |||
专利(或专有技术、软件著作权)数量 | 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 |||
企业近三年获得荣誉情况 | ||||
二、2016年基本数据 | ||||
1.资产总额 | 万元 | 2.主营业务收入 | 万元 | |
3.主营业务税金 | 万元 | 4.从业人员 | 人 | |
5. 资产负债率(%) | 6.研发经费总量、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 万元、 % | ||
三、“专精特新”方向 | ||||
申报方向 | □“专” □“精” □“特” □“新” (可复选) | |||
专注生产:上年度主要产品在 (国内/国际)市场排名前 位。主要产品为哪些知名企业直接配套: , (是/否)为主要供应商。 | ||||
精品制造:产品被评为何种荣誉: (浙江制造精品/浙江名牌产品/省管理创新企业/地市级以上政府质量奖等)。 (是/否)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评测机制,产品的顾客满意度为 。 (是/否)建立产品追溯机制。 | ||||
特色发展:参与制定产品标准情况: 。企业获得哪些品牌称号: 。 | ||||
持续创新:上一年企业新产品产值率为 %,被评定为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创新型企业/其他省级以上科技类荣誉称号或奖项等)。 | ||||
县(市、区)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
附件3
“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企业 | 行业 | 主要产品 | 行业地位 | 初审意见 (培育/认定) |
表格报送:市经信委运行处,85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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