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1148时间:2017-11-01 09:22:22 来源: 市经信委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已于2017年9月1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了解新修订法律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正确理解法律条文的内涵,有效推动法律的贯彻落实,经研究定于11月16日召开新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宣贯培训会暨2017年中小企业法治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1月16日(星期四),会期一天。
地点:杭州之江饭店(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88-200号)。
二、培训内容
1、立法专家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2、国内外法律专家围绕“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机遇与风险防范主题作专题授课。
三、参会人员
各市经信委分管中小企业工作领导和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经信局中小企业工作负责人。
四、有关事项
1、请各市汇总好本县(市、区)参加人员报名表,于11月10日前发送至省经信委企业规划处,电子邮箱:772825938@qq.com。
2、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用自理。
3、联系人:张 莉 0571-87059240,13732277000;
毛鑫霞 0571-87056940,15268785808。
附件:参加回执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
参加回执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联系 方式 | 是否 住宿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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