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1289时间:2018-01-08 08:38:42 来源: 省经信委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2017年度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园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的通知 |
发布机构:文 号:浙经信企创〔2017〕283号印发时间:2017-12-28 15:50:11 |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 为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浙江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基地)管理和评价办法》和《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我委开展了2017年度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园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申报推荐和动态调整工作。经自愿申报和各市经信委审核推荐,省经信委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确定杭州智慧产业创业园等28家小微企业园为2017年度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园(以下简称小微示范园),浙江华瑞信息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等24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2017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经信部门按照《浙江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园(基地)管理和评价办法》和《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在省下达的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中,对2017年度省级小微示范园和示范平台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3年内不重复奖励)。 二、省级小微示范园和示范平台的有效期为3年,实行动态调整。已满三年,没有进行重新申报并获得复核认定的省级小微示范园和示范平台自动失效,不再保留称号。 三、省级小微示范园和示范平台要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集聚优质服务资源,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成长发展的公共服务,推动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附件:1.2017年度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园名单 2.2017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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