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1291时间:2018-01-15 00:00:00 来源: 市经信委
按照浙经信投资(2015)195号《关于落实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政策的通知》和浙经信投资(2015)519号《关于加快落实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政策的通知》和浙经信办[2017]81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工业与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通知》(浙经信办〔2017〕81号)等专题文件精神,根据绍市经信[2017]134号《关于开展市本级2017年省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资金申报的通知》要求,绍兴市经信委、绍兴市财政局对市本级企业(不含柯桥区和上虞区)组织开展了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申报、审核并委托第三方界定,现将拟安排项目公示如下:
一、2017年度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资金拟安排项目共计9项(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为2018年1月15日至1月20日(为期6天)。为便于社会监督,在项目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对拟安排项目提出的异议和举报。
三、对拟安排项目持有异议或进行举报的,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传真、快递或电邮至绍兴市经信委(为便于沟通,请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绍兴市经信委:胜利西路657号附楼301室,传真:85331993
联系电话:市经信委投资处,85339456
驻委纪检组,85151985
附件:省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资金拟安排汇总表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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