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1114时间:2018-03-02 00:00:00 来源: 绍兴智造
发布机构: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文 号:浙经信电子便函〔2018〕24号 | ||
印发时间:2018-03-02 10:49:49 |
各有关市经信委,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的通知》(工信厅电子函〔2017〕616号),第六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将于2018年4月9-11日在深圳举办。为做好相关组织工作,现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方式
省经信委拟组织省内地方经信部门和重点企业,组成浙江展团参加第六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展览,参与方式包括组团展览和观展两种。有关具体工作委托省信息经济联合会负责执行。
二、组团展览
本次我省组团参加第六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展览,拟集中展示浙江省以及部分典型市、县(市、区)信息经济发展的成果和经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展示浙江创建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的先进做法和最新成果,凸显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的示范作用;
(二)展示浙江信息经济最新发展成果,呈现浙江信息经济发展全景图,打造浙江信息经济特色名片;
(三)展示浙江优秀省级信息经济示范区的建设思路和成功经验;
(四)展示浙江信息经济领域优秀企业的最新产品和技术,宣传浙江企业,打造浙江品牌。
(五)搭建浙江与国内外政府、优秀企业的沟通交流窗口,引导省内优秀产品和技术走出去,吸引省外优秀企业走进来。
三、观展内容
展会期间,除了统一组织参观第六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之外,我委还将安排主题论坛、考察学习、座谈交流等活动,具体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已成为我国展示新一代信息技术成果,研讨发展趋势,推动产业合作与交流,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请各地经信部门重视第六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参展和观展工作,积极鼓励支持本地区企业参展、观展。
(二)意向参与展示的市、县(市、区),请于2018年3月9日前将参展意向反馈给省信息经济联合会,省经信委将会同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商议确定参展方案。
(三)意向观展的,以市为单位,于2018年3月15日前将名单统一反馈省信息经济联合会。
五、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省经信委联系,联系人:
邬韶杭(省经信委电子信息办),电话:0571-87050802
尹本臻(省信息经济联合会),手机:18969041288
潘潭红(省信息经济联合会),电话:0571-85806537,
手机:13750848132,邮箱:xxjjlhh@126.com
附件:1.意向参展市、县(市、区)信息登记表
2.意向观展人员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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