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1311时间:2018-08-13 00:00:00 来源: 绍兴市经信委
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各区、县(市)经信局,滨海新城经发局:
现将《“创客绍兴·匠心越州”·2018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创客绍兴·匠心越州”·2018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
“创客绍兴·匠心越州”·2018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
一、大赛名称
“创客绍兴·匠心越州”·2018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简称“双创”大赛)
二、大赛主题
做强产业链,打造创新链
三、参赛条件
创客组和企业组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一)创客组参赛条件:
1. 在2018年2月1日前国内注册成立企业不足1年的,或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且拥有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大学生创业团队等),并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
2. 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 参赛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任何企业无产权纠纷。
(二)企业组参赛条件:
参赛企业应为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微企业,企业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明确,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非上市企业。
参赛项目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赛程安排
(一)项目征集
1. 自主报名:所有参赛企业或团队可登录“浙江好项目”创新创业大赛官网(www.96chuang.com)注册报名,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未注册登记的参赛企业和团队不得参加大赛。
2. 推荐报名:各类园区、特色小镇、高校和科研院所、投融资及金融机构均可推荐报名。省级创新型示范中小企业、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省级创业之星企业应列入参赛对象。
项目征集时间:2018年5月1日—7月31日
(二)赛事安排
“双创”大赛分海选赛和市决赛两个阶段举行,比赛评分全部采用百分制,每场比赛的参赛项目按综合评分的高低进行排名,并当场公布。
1. 海选赛(2018年5月20日—8月20日)。各区、县(市)经信局,市直开发区经发局负责举办本地区海选赛1-3场(每场不少于6个项目),由市涉企综合服务平台和各地产业集群联合承办。优秀小微企业园配合做好参赛企业与项目的组织推荐,提供海选赛场地。最终产生24个优胜项目参加市级决赛(每场预选赛产生3个优胜项目)。
2. 市级决赛(2018年8月21日—8月31日)。由市经信委负责举办,各区、县(市)经信局,市直开发区经发局配合,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市涉企综合服务平台承办,最终产生“双创”大赛前十强,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3. 跟踪服务(2018年9月初)。市经信委牵头组织各地经信(发)局、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市涉企综合服务平台、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双创”导师,对十强项目开展实地走访、项目审查等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推荐入围省级复赛名单。不接受尽职调查的企业、团队不得推荐参加省级复赛。
五、组织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区经信(发)局要落实专人做好“双创”大赛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推荐专家入选“双创”大赛导师团成员;市涉企综合服务平台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开展此项活动,确定专人负责活动组织协调,确保圆满完成各项活动。
2. 扩大活动影响。要充分利用市涉企综合服务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对“双创”大赛的宣传和发动,特别注重发动园区、特色小镇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项目征集、海选赛、决赛等活动场地中,注重营造良好氛围;邀请相关媒体对海选赛及决赛情况进行直播及宣传报道。
3. 加强配套服务。大赛组委会要组织做好项目对接、创业培训、股改辅导等大赛配套活动,鼓励创业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大赛的相关活动,并提供专业服务。
4. 加大政策支持。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双创”大赛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参与本次活动的所有项目(企业)均成为市涉企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服务联盟成员,优先推荐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进行融资支持;优先获得相关专业化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创业辅导和帮助;提供并购、股改和上市等辅导培训;十强项目纳入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重点目标企业库,可向市创业担保基金申请贷款,可获取额外服务券(只限越城区企业),并分别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对参加“双创”大赛的项目(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本次“双创”大赛不向参赛企业、团队收取任何费用。大赛活动经费由市经信委及各区、县(市)、市直开发区经信(发)局负责筹措。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承办单位:绍兴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绍兴市涉企综合服务平台
支持单位: 各地经信(发)局、优秀小微企业园、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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